1、一般叉车蓄电池从出厂到设备运用,电池容量会有一定的减少,若存放时间较长,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电池补电。假如叉车蓄电池贮存期在1-2年内,单只恒压在2.25-2.30V的条件下需充电5天。
2、叉车蓄电池浮充运用时,应确保每个单体蓄电池的浮充电压值为2.25~2.30V之间,假如浮充电压高于或低于这一标准,会降低或削减电池容量导致使用寿命缩短。
3、当叉车蓄电池浮充运转时,叉车蓄电池单体电压如果低于2.20V,则需进行均衡充电。均衡充电的办法为:充电电压2.35V/只,充电时刻12小时。
4、叉车蓄电池循环运用时,在放电后选用恒压限流充电。充电电压为2.35~2.45V/只,最大电流不大于0.25C10。充电方式应该先采用不大于0.25C10的电流值进行恒流充电,待单体蓄电池充电达到均匀电压升2.35~2.45V时改用均匀单体电压为2.35~2.45V恒压充电,直到充电完毕。
5、蓄电池循环运用时充电饱和的特征:在上述限流恒压条件下进行充电,待电量饱和时的状态,可以参考以下几点判断蓄电池是否已经满电。
①充电时间18~24小时(如果放电量不是很彻底则用时会缩短很多)。
②充电后期接连3个小时充电电流值一般是不会变动的。
③恒压2.35~2.45V充电的电压值应不高于环境温度为25℃的正常值。当环境温度高于25℃时,充电电压要相应下降,避免造成过充电导致的危险。当环境温度低于10℃时,充电电压应前进,避免充电短少。一般下降或前进的起伏为每改动1℃每个单体增减0.005V。
6、叉车蓄电池放电后应当及时充电,若放电后的叉车蓄电池放置时刻太长,即便再充电也不能恢复其原容量。
7、“九游品牌”提醒您!电池使用时,请务必检查并拧紧接线端子的螺栓,避免致使火花及接触不良,以免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生危险。